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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老鼠仓逆袭大戏惨收场

2017-06-29 08:46:58 来源:互联网

简介:“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系列“内幕交易”主题(四):⊙深交所投资者教育中心基金、保险、券商等资产管理行业从业人员因职务原因,具有天然的

“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系列

“内幕交易”主题(四):

⊙深交所投资者教育中心

基金、保险、券商等资产管理行业从业人员因职务原因,具有天然的信息优势,他们利用未公开信息牟利的老鼠仓行为,不但违背了受托管理人的一般诚信原则,而且构成对证券市场正常交易秩序和投资者利益的严重损害。这些“硕鼠”偷走的不仅仅是投资者的血汗钱,更是市场参与者对中国资产管理行业的信任。

厉建超1976年6月出生,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早年为证券市场周刊记者。2010年4月至2011年11月,厉建超任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1年11月11日至2014年1月22日,任中邮核心优选(590001)基金基金经理,对所负责的基金进行投资决策,决定买卖股票的种类、规模、时机等,曾成为2013年度股票型基金冠军。

厉建超在担任中邮核心优选基金基金经理期间,利用其因职务便利掌控的基金交易标的股票、交易时间和交易数量等未公开信息,使用其控制的“孔某”、“孔某照”、“冯某斌”、“管某涛”等10个账户先于、同步或稍晚于中邮核心优选基金买入、卖出相同的股票,进行趋同交易。这些账户部分是其中学同学、大学同学名下在山东、上海等多地开设的证券账户。两市累计趋同交易金额9.14亿元,累计趋同交易获利1682.8万元。

2015年10月29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厉建超涉案期间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四款规定的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依法判处厉建超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700万元。2016年8月18日,证监会依据《基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以及《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三条第(六)项和第五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对厉建超采取终身市场禁入,自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从草根出身的寒窗学子奋斗成为基金经理,厉建超本该享有众人羡慕的生活,继续在专业领域书写新的神奇篇章,然而最终却落得个锒铛入狱的下场,实在令人唏嘘。当我们的能力还不能撑起我们的野心的时候,激进的梦想就是浮躁的呓语,它会如鬼魅一般,左右我们的灵魂,毁灭我们的前程。历数在老鼠仓核查风暴中落马的基金经理们,他们大多出身贫寒,凭自身努力迈入金字塔顶端的精英阶层,然而却没有抵挡得住利益的诱惑,一场场“逆袭”大戏最终惨淡收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随着法制的完善、证券市场诚信氛围的形成和监管技术水平的提升,越来越多的“老鼠”将在阳光下现形,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厉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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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晨 HX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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