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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 | 四部门发文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

2022-06-02 11:30:05 来源:财经网

简介:财经网金融讯 5月3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

原标题:快讯 | 四部门发文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

财经网金融讯 5月3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在对餐饮、零售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制造业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到汽车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等17个其他特困行业。

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原明确的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相应延长至年底。对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

《通知》提出,要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作用。加大稳岗返还支持力度,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拓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受益范围,由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中小微企业扩大至该地区的大型企业,有条件的省份可进一步拓展至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等5个特困行业企业。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年底。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要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要简化办事流程,大力推行“网上办”等不见面服务方式,方便企业办理,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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