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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召公募闭门座谈 基金子公司激进经营降温

2016-06-08 07:57:52 来源:采编

简介:【监管层召公募闭门座谈 基金子公司激进经营降温】基金子公司的监管风暴持续发酵。资管新政出炉后,监管层的专项检查开始逐步深入,从资金池业务,同

【监管层召公募闭门座谈 基金子公司激进经营降温】基金子公司的监管风暴持续发酵。资管新政出炉后,监管层的专项检查开始逐步深入,从资金池业务,同业经营,直至多元化经营检查。可以预测的是,此前基金子公司牌照所赋予的“灰色”之路,或将会被一一逐步“堵漏”。(21世纪经济报道)基金子公司的监管风暴持续发酵。资管新政出炉后,监管层的专项检查开始逐步深入,从资金池业务,同业经营,直至多元化经营检查。可以预测的是,此前基金子公司牌照所赋予的“灰色”之路,或将会被一一逐步“堵漏”。

此次监管层还透露已关注到部分基金公司存在利用子公司开展多元经营的现象,并提出需对这一现象进行自查和整顿,而该要求或将给部分多元化经营较为激进的基金子公司带来冲击。

基金子公司监管风暴的升级还在持续。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日前从多家公募基金人士处获悉,6月初监管层在北京对当地开展业务的基金公司进行了相关事项的指导。据本报此前报道,5月27日监管层亦曾在上海召集辖区内基金公司督察长沟通风控事项。(详见本报6月1日14版报道《监管层沪上沟通基金子公司风控事项:资金池专项检查来袭 “同业经营”被明令禁止》)

据接近监管层的公募人士透露,此次监管沟通仍然延续了上月底监管层与上海辖区基金公司督察长沟通的主要基调,并针对基金子公司提出禁止母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等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监管层还透露已关注到部分基金公司存在利用子公司开展多元经营的现象,并提出需对这一现象进行自查和整顿,而该要求或将给部分多元化经营较为激进的基金子公司带来冲击。

分析人士指出,无论是此前针对基金子公司监管的多份征求意见稿的形成;还是上海、北京等地监管部门的口头传达,都预示着此前几乎不受约束的基金子公司正在迎来制度环境变迁下的新考验。

闭门沟通风控事项

继上海之后,监管层又于北京召集了当地公募基金进行了风控事项的沟通。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多方确认获悉,此次监管沟通的召集机构为北京证监局,而被沟通对象为辖区内公募基金的督察长。会上,监管层对公募基金及其子公司需要被关注的风控问题进行了明确和窗口指导。

记者同时获悉,此次监管沟通系闭门座谈,现场不许拍照录音或保留沟通纪要。“这次会议开得比较短,基本上重要的事只说了一遍,现场不让拍照和录音,不让保留材料。”一位接近此次监管沟通会议人士透露。

据记者此前确认,上海证监局已于5月27日召集多家基金公司督察长沟通风控事项,而此次北京证监局的沟通也成为这一监管工作的延续。

“会上提了公募基金和子公司的事,也对上海那次沟通会上的口径进行了重申,比如限制母子公司搞同业竞争等问题。”一位接近监管层的北京公募基金人士称,“同时也强调了对公募业务风险的关注。”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先前报道,监管层在上月底的上海辖区基金公司督察长沟通中,曾表示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启动为期一个月的资金池专项检查,而后还将开展一个月左右的行业整体检查。

不过记者从多家基金子公司处获悉,目前子公司大多仍然处于自查阶段,在自查结果反馈之后才能迎来相应的核查工作。

“目前还是在自查,因为要通过表格来反馈相应的股东情况、业务情况。”北京一家基金子公司中层人士称,“同时公司层面也要对基金子公司的风险点进行排查。”

而在业内人士看来,对于母子公司禁止同业经营要求的提出,将对基金子公司产生较大冲击。“这个要求对基金子公司的杀伤力是最大的,因为有些基金子公司做的委外、量化投资外包等场内业务,基本上都是母公司专户也能开展的。”上海辖区一家基金子公司中层人士表示,“如果这些业务也被拿走,是对子公司盈利模式的打击。”

多元化经营或将受限

此次监管层对公募基金的风控指导中,备受关注的还有对于基金子公司下设机构从事多元化经营的限制和清理要求。

“这里面说的子公司多元化经营并不是只针对专户子公司,销售子公司、直投子公司等也会算在其中。”北京一家公募基金风控人士表示,“因为之前许多公募基金注册了很多各种各样的公司,搞转型或者互联网金融。”

事实上,目前多数基金子公司均存在对外股权投资,全资下设机构经营业务的也并不少见。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调查了解,当下基金子公司的对外股权投资主要分为五类,一类为财务投资,即以自有资金出资投资普通法人或合伙基金,获取增值收益;二类为假股真债的项目投资,即通过联合入股合伙企业、普通法人的股权结构来从事融资类项目;三类为发起设立母基金进行分散投资,即作为普通合伙人(GP)开展股权投资业务;第四类为风控处置过程中被动受让的质押标的股份;第五类为公司以自有资金设立分支机构或企业开展多元化自营业务。

据一位接近监管层人士透露,当前监管层所防范的“下设机构”乱象主要以上述汇总的第五类为主。

“合伙、股权基金或者项目投资的问题应该不大,因为这只是一个业务落地的载体,而并不是公司层面的经营。”前述北京地区基金子公司中层人士称,“像前些日子因为拟IPO不认资管股东身份的消息出来,基金子公司的PE项目就要专门设立合伙基金或者公司基金来操作了。”

虽然如此,但在业内人士看来,仍然有部分公司或将受到此次多元化经营限制的冲击。“有的子公司下面的孙公司特别多,多到10家、20家,这类公司肯定要受到影响,而且一些公司可能还需要清理。”前述子公司中层人士坦言。

分析人士认为,通过规范基金子公司的多元化经营,来限制其从事类金融活动,防范潜在风险积聚,是做出这一监管安排的内在原因。

“监管层还是担心公募基金背离了主业,比如之前的通道业务,可以说是赚牌照的钱,而后来的多元化经营,则有可能利用牌照的背书带来道德风险。”灯卓投资董事姚剑锋表示,“一些基金公司也通过这种方法来做互联网金融,虽然专门设立公司经营看起来是在规避风险,但经营的多元化本身就加剧了风险的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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